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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的分类

编辑:admin 时间:2022-11-14

公共危机管理的分类

目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制度论”。

主要从制度的视角来看危机管理, 认为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危机及政府处理的不得力,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相关机制不健全、制度存在缺陷而影响了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

二是“经验论” 。

这类学者从感性主义出发,重视经验尤其是国外成功经验的作用。 一方面,他们通过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危机管理上的成功经验及有关危机管理方面富有成效的制度建设的介绍为我国危机管理和相关制度建设提供借鉴,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在总结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危机应对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 事实上以上两者存在着诸多相通之处,那就是一方面注重经验, 另一方面认为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

三是 “全面整合论” 。

以张成福为代表的全面整合论认为,由于高新科技的发展以及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多变,使得现代危机事件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政府对于危机事件的解决不能借鉴依靠某一资源、 模式和策略。 四是“公共关系论” 。 公共关系学与危机管理关系密切。 在西方国家,公关手段一直备受危机管理专家的青睐, 它的一些原则、方式、方法策略在危机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而且卓有成效。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人们在与危机的交锋中也逐步意识到了公关手段在危机应对和管理中的独特作用。

持有这种论点的人认为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应当注重科学地运用公共关系学的原理、方法应对危机。a五是“多元参与管理论” 。 对于各种各样的危机事件, 薛澜认为,政府、媒体、社会网络、法律体系是现代危机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彼此应相互协调。 他认为,从根本上说, 单纯的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无忧,危机管理的最佳途径是优化程序性决策,从而有效避免危机的发生, 长治久安根本上取决于公共治理结构的优化:

治理主体由过去单一的政府变为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各方有序参与的合作集体;治理规范由过去单纯的国家法令变为法令、道德和社会及公民自主参与治理并存;治理程序从仅考虑效率变为公平、民主和效率等并重; 治理的手段由单纯强调法制变为重视法治、 德治和社会公民自愿的合作相互补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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